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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青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川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6-03-26 09:35 字体: [ ]

青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川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吸引和鼓励优秀建筑企业到我县投资兴业,培育壮大我县建筑业市场主体,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2〕5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培育和壮大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广府办发〔2024〕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青川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发展目标(到2030年)

建筑业总产值:20亿元

资质建筑业企业:30家(其中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1家,二级29家)

引进优质招标代理企业机构:2家

三、核心政策措施(11条硬核支持)

1.加快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

支持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深入合作;支持企业成立招标代理机构。

2.鼓励企业资质晋升拓展

对资质等级晋升为特级和一级施工总承包及行业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给予奖励;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矿山、铁路、通信等施工资质空白领域,成立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相应资质的企业。

3.着力培育建筑行业人才

建立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加大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强化建筑行业高层次人才引进。

4.探索统一管理小额项目

建立统一交易服务平台;平台实行常态化开放机制,面向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提供便捷入驻服务。

5.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政府投资的公立医院和学校等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且建设单位不具备重大项目实施能力的,鼓励积极推行“代建制”;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专业代建单位。

6.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

各行业原则上均应使用上级统一发布的电子招标标准文件。

7.深化工程招投标治理

分行业构建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体系;探索施工合同“网签”;持续加大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8.加强辖区企业管理

构建全过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

9.规范工程价款结算

规范建设单位执行工程预付款、工资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制度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规范审价行为。

10.提升资金周转效能

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制度;探索推行同一家企业辖区内多个施工项目共用1个农民工工资账户;深化建设工程领域保险、保函替代保证金改革;大力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

11.强化司法保障机制

建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规范财产保全,依法减少诉讼对项目建设的影响。

四、保障机制

1.定期会商机制

县住建局牵头收集问题,分管县领导召集部门专题研究,分类施策解决企业难题。

2.产业发展基金+信用评价

建立建筑业信用评价系统,对失信企业“一票否决”。

3.事前告知+最多跑一次

针对施工许可、农民工工资专户等重点事项制发《项目施工告知函》。

五、施行时间与有效期

施行时间:2026年4月23日

有效期:5年

解释单位: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青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青川县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联系方式:0839-722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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