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政协青川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65号
主办单位: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会办单位: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强委员:
你好!你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全民健身保障工作的建议》(第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我县于2020年修建了青川县11人制足球场(体育公园),该运动场占地面积15000㎡,位于乔庄镇小坝(清水雅居旁),该场地设置有标准11人制足球场1片,篮球场1片,羽毛球场地2片,乒乓球桌2套、健身路径1套;东山公园配套体育设施有5人制足球场1片、篮球场1片、羽毛球场1片,儿童游乐设施1套,体育场地覆盖老城区和新城区,确保群众可就近参加体育锻炼。二是根据《四川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承担所配置的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费用。按照建设规划与居民住宅区配套的体育健身设施,其建设和维护费用由设施的产权所有人负责。体育健身设施的管理单位或者受赠单位负责体育健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目前,我县共有健身设施519处,实现全县村(社区)健身设施全覆盖,下一步我单位将督促各乡镇对损坏的健身设施设备进行及时的维修维护,确保群众可正常使用。三是青川县全民健身中心于今年11月份调整免开时间,冬季为7:00-20:00、夏季为6:30-20:00,每天累计免费开放时间达12小时以上,远远超出国家免费开放时间标准,不断满足广大市民健身需求。针对东山运动场、银杏公园休闲散步场所,住建部门将及时对东山运动场、银杏公园等休闲散步场所夜间照明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照明设备损坏的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更换,结合实际情况,按需延长东山运动场、银杏公园等休闲散步场所夜间照明时长。四是我县每年按期举办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迎新登高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确保我县全民健身工作稳步推进。
感谢你对青川县体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鑫,18284954467)
备注:“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B类”所提问题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C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
主办单位:青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青川县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联系方式:0839-722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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