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政协青川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48号
主办单位:青川县行政审批局
会办单位: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
刘清华、张仕龙、何婷、黄煌、马俪委员:
你们好!你们在政协青川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乡镇便民服务能力的建议》(第48号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今年以来,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中心按照《四川省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方案》《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工作方案》要求,围绕优化整合服务平台、统一建设标准、规范清单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系统支撑等方面强化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镇村便民服务水平。
一、将事项下放乡镇办理。一是将农业、畜牧、卫健、民政、残联、社保、就业、医保、退役军人、林业、自然资源等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进行集中接件、受理、办理, 梳理出便民服务中心事项144项、村级代办事项52项,并进行动态管理。二是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要求,在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编制和发布113项乡镇赋权目录,各乡镇已全面完成认领、编辑发布,扩增就近办事项数。三是发布20项乡镇“一件事一次办”清单,编制办事指南,确保“一件事”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二、强化便民场地建设。一是各乡镇均配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一职(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负责便民服务统一管理,便民服务中心设置6-10个服务窗口,并固定2-3名工作人员在大厅坐班。二是各村(社区)明确2-3名村级代办员,并在村委会实行坐班制,全天候为办事群众开展咨询、帮办、代办服务。三是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探索“站室合一”的办法,对被撤并原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所在地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资源、力量进行了有机整合,既做到了业务上的规范统一,又符合各乡镇实际;既解决了群众办事方便、快捷的问题,又解决了基层人员不足的问题。四是全面建成20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178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五是竹园镇、沙州镇便民服务中心和青溪镇阴平村、关庄镇群力村、蒿溪回族乡青光村、乔庄镇孔溪社区便民服务室通过市级“三化”建设验收。五是今年完成对建峰镇白家社区、关庄镇红光社区、竹园镇金子山社区的“亲民化改造”,打破传统柜台办事模式,设置整合党群政务、休息阅读、便民服务功能的一站式服务区,推行“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杯热水”“只跑一次”等服务模式,让社区服务更加温馨体贴。
三、规范开展便民服务。一是按照新一轮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完成了相关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机构在一体化平台的相关内容配置,信息完善;二是完成了各单位管理员及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在一体化平台的账号注册、实名认证、角色权限配置。三是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各行业办事流程、办理时限进行办理,一般情况下,办事群众只需提交齐全办事用材料至便民服务窗口,后续审批环节由工作人员全程办理。针对有代办需求的群众,由村级代办员负责收集审核资料,由村级代办员交至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办理。四是加大“天府通办”APP、“四川政务服务网”的推广力度,引导企业、群众注册应用。五是将办事指南、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及各窗口、各便民服务站(室)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通过各乡镇村民微信群、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卡、村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了公开,供群众随时随地查询、咨询,提高基层群众对“两项改革”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增强对基层政务服务的认同感。六是开展逢场日中午延时服务、周末预约服务、逢场日集中办公、全程代办等形式,充分群众解决办事难的问题。七是20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已全部刻制“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并逐步投入使用。
四、加强人员监督管理。一是组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级代办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为民、便民、利民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二是要求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常驻大厅办公,为办事群众提供代收件、代办服务,避免出现因工作人缺岗造成群众办不了事的情况。三是将首问负责任、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全部在便民服务中心上墙公开并严格落实。四是进一步健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考核机制,加大对业务受理、服务规范、举报投诉等情况的督查力度,将窗口服务人员、村级代办员的工作业绩、考核评议结果与其年终目标考核挂钩。四是通过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状态开展常态化巡查,确保不出现违规违纪情况发生。五是将12345投诉举报电话和乡镇电话在便民服务中心上墙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六是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都安装了至少2台评价仪开展“好差评”,办事群众的主动评价率及满意率都达到100%。
感谢你们对基层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你们能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青川县行政审批局 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杰,7208519)
备注:“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B类”所提问题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C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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