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资金发放问题。养老服务相关补贴资金、高龄津贴、分散特困金、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发放不及时、不足额、违规领取或套取的问题;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挤占挪用的问题。
(二)服务质量问题。养老机构存在价格收费不透明、不合理,服务内容与收费不匹配;机构管理混乱,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安全等存在隐患且整改不力;虐待、欺老、骗老等侵害老年人人身权益的行为。
(三)项目实施问题。适老化改造、居家上门服务等项目弄虚作假、偷工减料、履约不到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性不强、无证上岗、服务态度恶劣。
(四)权益保障问题。涉老非法集资、诈骗活动,或其他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其他方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养老服务审批、监管、资金拨付等过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和腐败问题;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青川县民政局养老服务与事业发展股:0839-7201827、0839-7205076(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
(二)书面举报。邮寄地址为青川县乔庄镇民生路24号(邮编:628100),注明“养老服务问题线索举报”;邮箱382697675@QQ.com(附佐证材料)。
(三)现场反映。前往青川县民政局二楼(地址:青川县乔庄镇民生路2号)养老服务与事业发展股办公室当面反映。
四、注意事项
(一)提供线索应尽量详细,包含涉及问题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具体情况等,并尽可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文件等)。
(二)线索提供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青川县民政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