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联系电话:0839-3271443
蜀ICP备 05031225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202000102号
Copyright © 2007-2016 cnq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5108220018
青财农〔2020〕71号
青川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青川县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将2020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77.124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请列入2019年政府公共预算支出科目“21305扶贫支出”。
请严格按照文件上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不得套取、挪用该项目资金。直接补助到户的项目资金在项目通过验收后必须通过“一卡通”转账支付 ;工程项目类资金在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进度拨款的同时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没有通过县级验收、质保期没到期或出现质量问题的项目不予拨付质量保证金。
各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为资金监管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不得套取、挪用该项目资金。
附件:2020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青川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28日
监督电话:7203980;邮箱:285061451@qq.com;意见收集人:赵玲;通讯地址:青川县财经中心。
川公网安备 510822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