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12514 | 信件标题: | 新生儿入户 |
写 信 人: | 李** | 写信时间: | 2022年11月15日 |
联系地址: | 青川县房石镇 | 联系电话: | 185***** |
信件内容 | |||
您好,由于在外地上班,想提前咨询一下新生儿入户的一些问题。 1.我自己的户口是在父母名下,由于我爷爷是单独一个人一个户口,我想孩子出生后户口上到我爷爷的户口请问这个需要提前准备一些什么材料和具体操作流程? 2.由于疫情原因很多城市都已经开通线上办理新手儿入户,请问青川有线上办理的渠道嘛? |
信箱办回复 |
请县公安局回复处理. 书记信箱办 2022年11月15日 |
部门回复 |
写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全省公安户政管理工作规程》第二十七条〔国内出生登记之一〕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或其他亲属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手续齐备的一日内办结。 办理材料:(1)《出生入户申报表》;(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婴儿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目前已开通运行新生儿入户“省内通办”业务,可在父母实际居住地办理: 申领材料: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2、新生儿父母一方的《结婚证》;3、新生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4、新生儿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5、新生儿父母一方的《居住证》。
以上回复已在2022年11月15日11时30分电话告知于您,感谢您对青川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县公安局 2022-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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