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 发文日期: 2022-07-15 | |
发文字号: 青川府办函〔2022〕82号 |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
青川府办函〔2022〕82号
青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安排部署,按照《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的通知》(川政公函〔2022〕43号)要求,着眼推进“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持续深入推进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以下简称“三化”),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底,全县100%乡镇、村(社区)完成“三化”建设,形成全县镇村便民服务布局合理、事项统一、服务规范、保障到位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镇村便民服务体系,推动“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为基层办事群众提供更高效、更规范、更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服务事项。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将农业、畜牧、卫健、民政、残联、社保、就业、医保、退役军人、林业、自然资源等便民事项,以及水、电、气、电视、通信、邮政快递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受理、办理;建立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事项动态调整;优化办事流程,结合本地实际,梳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并进行公示。
(二)加强阵地建设。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办事窗口连通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大厅无线WIFI全覆盖,配备电脑、办公电话、打印机、高拍仪等日常办公必需设备,配齐饮水机、急救箱、手机充电站、休息椅、自助服务机、老花镜等便民设施。科学划分日常办公区、办事等候区、自助填表区等功能区域。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要连通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配备电脑、复印机、彩色打印机、高拍仪、摄像头等满足日常业务需要的设备。
(三)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各乡镇要成立“三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考核办法。调剂素质高、态度好、服务优的人员承担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由村干部或网格员兼任,在村委会实行坐班制,履行帮办代办职能,代办员履职情况纳入年度村干部考核。
(四)推进无差别综合窗口改革。按照《关于规范政务服务无差别综合窗口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服务规范(试行)》相关要求,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合理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推行“综合受理、分类审批”服务模式,将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全部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受理。
(五)全面推行“一网通办”。抓好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延伸至乡(镇)、村(社区),乡(镇)、村(社区)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认领、编辑,并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受理、办理、评价。县乡联办事项乡镇受理后,通过一体化平台推送至县级部门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推广天府通办APP,发动广大基层群众下载、注册、使用,提高网上办件率。
(六)创新便民服务方式。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逢场日集中办公、分管领导逢场日大厅值班审批等服务方式,推行容缺后补服务,切实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充分发挥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优势,建立民意民情诉求调查台账和特殊人群关爱台账,全面做好帮办代办、上门服务。
(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要利用公示栏、LED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将服务事项清单(村级事项清单)以及涉及辖区群众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社会福利、涉农补贴等应公开的政策信息、办理结果进行公示;制作《办事指南》及办事用样表,在窗口或服务区显著位置摆放,方便群众查阅获取;各窗口应设置岗位牌,公开窗口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电话和照片等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资金保障。各乡镇应统筹整合资金用于“三化”建设工作,主要用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站设施设备更新等建设内容,确保评估验收达标。
(二)夯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发挥主体作用,在人员力量、事项进驻、办公场所等方面予以保障。各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统筹推进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各项工作。
(三)加大信息宣传。各乡镇每月至少上报2条工作信息,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形式,大力宣传镇村便民服务“三化”建设工作经验。
(四)加大督查力度。各乡镇要加强对便民服务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县行政审批局要充分运用电子视频监察系统、监督电话、专项检查、不定时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便民服务中心(站)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办事质量和收费行为等实施监督,对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并纳入政务服务指标进行考核。
附件:1.“示范便民服务中心”评估验收标准
2.“示范便民服务站”评估验收标准
青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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