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 发文日期: 2022-03-22 | |
文件来源: 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 有 效 性 : 有效 |
青川府通〔2022〕5号
青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宝珠寺水库
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
通 告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广元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广府发〔2020〕7号)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市自然资源局将对宝珠寺水库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宝珠寺水库管理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范围涉及姚渡镇、木鱼镇、骑马乡、沙州镇等4个乡镇。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青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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