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广财农〔2022〕84号),现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156.94万元。
一、该资金请根据项目性质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类科目“21305公共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05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科目。
二、此资金为预下达,根据青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川府发〔2019〕1号)规定,请你单位及时将资金使用方案及绩效目标报县政府审批。
三、你单位为本资金的使用、检查、监管和绩效评价主体,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青川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18日
监督电话:7203980;邮箱:285061451@qq.com;意见收集人:赵玲;通讯地址:青川县财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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