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市监发〔2022〕52号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
通 知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按照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印发的《广元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广市监办【2021】48号)安排部署,决定即日起至7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市场的非法添加、虚假宣传、欺诈误导老年群体消费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净化保健食品市场,提高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消费市场的满意度。
二、工作重点
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检查抽查,特别是涉及老年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违法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老年群体销售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不执行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专区专柜销售,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不张贴警示用语以及违反标识宣称规定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和销售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和备案凭证、非法添加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股室、所、队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清理整治,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实施有效联动,确保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取得时效。
(二)加大抽检力度。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别是涉及老年保健食品要求安排抽检任务,开展风险研判,提高抽检的靶向性。
(三)加大案件查处。要完善局股室、所、队的监、检、查联动机制,以案件查办为抓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予以处置。一是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宣传和销售行为;二是对涉老群体的保健食品违法行为,要摸排违法线索,及时移交并协助案件查办;三是创新开展“你点我查”活动,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率。
(四)加强宣传力度。各股室、所、队要高度重视保健食品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开展以老年人识骗、访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各所开展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活动不得少于1场次,县局科宣办制发保健食品原创视频类作品不少于1条。
四、信息报送
各所、队于2022年7月28日前将工作总结、《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统计表》报县局食品流通股,整治期间发生的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附件: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统计表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30日
附件
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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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检查情况 |
检查生产主体 |
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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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经营主体 |
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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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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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问题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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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情况 |
责令整改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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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整改企业数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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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产品数 |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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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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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证照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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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证照企业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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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案件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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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宣传 |
举办场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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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次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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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材料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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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投诉举报 |
收到群众投诉举报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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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举报查处问题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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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类型 |
处罚案件数(件) |
涉案金额(万元) |
罚没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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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处 |
保健食品生产环节违法 |
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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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违法添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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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违法行为(请附页说明违法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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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营环节违法 |
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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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虚假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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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等虚假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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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网络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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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和违规直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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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违法行为)(请附页说明违法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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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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