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市监发〔2022〕50号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食品经营监管工作的通 知
各市场监管所:
6月初,市行风监督员在某市场暗访时发现:市场内自制熟食经营大多数普遍存在“三防”设施不全、无温控设备等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食品经营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亮证经营问题。农贸市场内个别食品经营户、食
品小摊贩存在未亮证经营,个别食品小摊贩未办理备案登记证。
(二)进货查验问题。食品经营户未认真履行进货查
验主体责任,未规范建立进货台账;未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存在销售腐烂、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行为。
(三)设施设备问题。自制熟食经营户未按要求配备空调或冷藏展示柜等温控设备;未配备电子灭蝇灯或纱窗等“三防”设施,且设施设备未正常使用和运行。
(四)规范经营问题。个别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未规范着装,佩戴一次性口罩、一次性手套上岗。
(五)经营场所问题。食品经营单位环境脏、乱、差;地面油污未及时清洗,货物乱堆乱放,纱窗和墙面未定期清洗等。
二、工作要求
一是立即行动,从现在开始到6月10日前,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食品经营店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明确领导,落实责任,建立清单,整改销号。要加强宣传培训,发放《食品经营安全告知书》,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要压实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切实解决农贸市场食品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工作。
二是各市场监管所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持续加强农贸市场食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
三是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未认真进行进货查验,未建立台账;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向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以铁的手腕给予铁的打击,做到不讲情面、不留隐患。
请各市场监管所于6月8日前将问题清单报食品流通股,县局将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工作绩效评价,并纳入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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