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现将该地块独立选址与规划设计条件论证等相关事宜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用地区位
选址地块位于青川县茶坝乡炉场村,用地面积1273平方米。站址不涉及拆迁,项目选址避开了城镇的现状建成区,距离较远,对于现状建成区无不利影响。
(二)规划内容
总用地面积127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U12);容积率≤0.1;建筑密度≤5%;建筑限高≤4米;绿地率≥30%;交通出入口方向为西北侧;配套建设消防室。
二、公示地点
青川县人民政府网站、茶坝乡人民政府。
三、意见反馈
1、若您对该论证报告有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茶坝乡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的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政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作为上述地块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该提供该论证报告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公示期满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 系 人:赵平祖
联系电话:15928231273
联系地址:青川县茶坝乡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
青川县茶坝乡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