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但由于县城停车场地总量不足,布点不尽合理,以及大量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汽车泊位现象严重,使城区内“停车难”矛盾日益加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为解决县城停车难的问题,我县拟开发利用县城北井坝绿地公园修建停车场,并配套一定面积管理用房。为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现将该地块测算规划指标进行公示:
一、测算规划指标
总用地面积1238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绿地率≥65%;配套建设停车场面积不低于5900平方米,停车位不少于188个,管理用房面积不高于75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青川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意见反馈
1.若您对该论证报告有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的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政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作为上述地块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该提供该论证报告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公示期满3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 系 人:颜 康
联系电话:0839-7202161
联系地址:青川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与用途管制股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