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联系电话:0839-3271443
蜀ICP备 05031225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202000102号
Copyright © 2007-2016 cnq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5108220018
营盘乡人民政府:
根据青赈发〔2016〕29号号文件要求,你乡及时完成了东山村易地扶贫搬迁村社道路项目财政评审工作,上报的《关于下达东山村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投资计划的报告》(营府〔2017〕15号)文件及《青川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书》(青财评预〔2017〕27号)均悉,现将东山村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村社道路项目投资计划下达你乡,请遵照执行。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水泥砼(含新建路基工程)村社道路(沿湖路—班家沟)10.7公里(具体详见青川府〔2016〕88号文件)。
二、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营盘乡东山村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村社道路项目建筑工程直接投资610.0173万元(不含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住房建设补助资金),其中:县农发行易地扶贫搬迁信用贷款投资238.0173万元,统筹整合2017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240万元(具体详见青赈发〔2016〕115号文件),整合移民后期扶持(整体脱困)项目资金132万元(具体详见青川府函〔2016〕230号文件)。
三、其它事项
请你乡接此通知后,根据批复的《东山村2017年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青川县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办法》加强工程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和完善项目建设相关档案资料。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本投资计划下达资金为项目建设直接工程投资,不得用于支付项目前期费、环评、设计、监理、审计等费用。任何单位和组织均不得在该项目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严格按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组织报账。请你乡及时完成环评工作后,方可组织项目实施,在工程项目建设完工后,做好相关决算资料并及时送审。你乡要严格项目实施,原则上不得超投资实施项目。
青川县人民政府以工代赈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川公网安备 510822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