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司法局
关于2021年度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的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中央下达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150万元。绩效目标:一是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建设法治政府;二是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三是切实保障司法行政机关业务工作的开展和规范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的配备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除装备采购未按照绩效目标及时执行,其他按照绩效目标及时执行。
3.项目资金严格按规定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无贪污、截留、挪用现象。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办理案件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接受安排办理案件社会组织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办案补贴,包括值班费、差旅费、交通通讯费、文印费、调查取证费;
2.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直接费用;
3.受援人败诉后确因经济困难无力交纳的鉴定费和仲裁费;
4.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宣传及排查工作;
5.对律师队伍进行监督;
6.办案(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业务费(含差旅费、交通费等)、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补贴、普法宣传费、社区矫正办案业务费、安置帮教经费、公证办案业务费、法律援助办案业务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
7.21个司法所基本完成信息化建设。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4件;调解各类纠纷数量1087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场次86场;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案件数量6件。
(2)质量指标。
采购装备出现不合格装备的比例≦0%。
(3)时效指标。
转移支付资金按时到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86场,受教育人数达12.5万余人,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4件,帮助农民工讨薪41万元,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生态效益。
化解社区矛盾1087件,构建平安四川进一步提升。
(3)可持续影响。
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四川,推动全省法治建设水平提升,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单位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达98%。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无偏离
5.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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