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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3786 | 状 态: | 已处理 |
姓 名: | 焦** | 联系电话: | 139***** |
联系地址: | 青川县沙洲镇滨湖街24号 | 受理部门: | 县民政局 |
标 题: | 癌症病人可以申请低保不?需要什么条件? | 写信时间: | 2020/5/24 11:02:16 |
相关说明: | 母亲患癌2年之久,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可以申请低保等什么社会救助不?需要什么条件?谢谢 | ||
部门回复: | 来信人: 关于你反映母亲患癌症,询问如何申请低保的信函已收到,现将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含赡养、扶养、抚亲、养费)、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含医疗、教育、残疾人康复、必要的就业等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保标准为54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50元/月。 申请程序:本人申请—村(社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民政局审批。 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家庭困难证明材料(病情证明、残疾证复印件,子女读大学的学籍证明)。 如果你对城乡低保的保障对象有异议,可向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8397207795。我局将对你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并作出处理。
青川县民政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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